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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莱芜校区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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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2 14:3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安排,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从2018年1月13日开始,2018年1月28日结束,其中2018年1月22日至28日为集中考试时间。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送及巡视

1
集中考试
(1)学生考试安排查询
    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学生通过附件1《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查看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及地点。其中,一个班级安排在两个教室考试的,请查看附件2《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考试教室查询一览表》确定自己所在的具体考试教室。考试期间学生考试教室不发生变化。
    请各位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每个考场学生的座号按学号顺序排列,学生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2)监考安排
    请各学院通知监考教师通过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监考安排及试卷领取信息一览表(监考用表)》查看考试课程、监考地点、考试时间及领卷送卷地点等信息。
    (3)试卷收发
    在考试期间,各开课学院要组织监考老师做好试卷领取和回收工作。领卷前,要核实试卷袋封面信息与实际参考信息是否一致;主考应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课程开课学院领卷地点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副考负责将试卷送相应的送卷地点,各学院考试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监考人员完成上述工作,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各校区收发试卷地点、考试负责人信息一览表由各学院转发给本学院监考人员)。

2
巡视安排
学校成立由各行政部门有关领导、教学督导委员会组成的期末考试巡视组,主要负责检查学院考试组织及考场秩序维护情况。
各学院要成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副书记及相关人员参加的期末考试巡视小组,主要负责巡视本学院随堂考试考场、辅修考试考场及集中考试学生所在考场的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及考场纪律情况。
学校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8525865
邮箱kaowu@126.com

考试期间监考人员乘坐班车时间、地点

集中考试
舜耕(燕山)校区与莱芜校区之间
    舜耕(燕山)校区至莱芜校区:
    1月22日:6:10(6:25)
    1月24日:6:10(6:25)
    1月26日:6:10(6:25)
    1月28日:6:10(6:25)
    莱芜校区至燕山(舜耕)校区:
    1月22日:17:40
    1月24日:17:40
    1月26日:17:40
    1月28日:12:40

乘车地点
舜耕校区:办公楼南
燕山校区:四号教学楼前(发往圣井、明水校区);燕山校区西门北侧(发往莱芜校区)
莱芜校区:办公楼门前

联系方式
总务班车管理科:李老师,电话:88198966
教务处教务科:张老师,电话:88525865
燕山学院教学办公室:孙老师,电话:89707259
莱芜校区管理办公室:李老师,电话:0634-5878676

听音准备及试音安排
学校安排在舜耕、燕山、圣井、明水、莱芜校区进行一次听力试音,以检查各教室的听音效果,试音时间:2018年1月18日下午2:00-4:30。请相关学生根据上述安排务必到教室,若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电话88525865。

试卷安全保密、阅卷工作及试卷保存

期末考试期间,在试卷收发、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上,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阅卷工作要按照《山东财经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相关标准执行。

辅修专业期末考试安排

相关主办学院(部)要按照《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中关于辅修专业课程考试安排要求,做好相关的试卷发放、监考等组织工作。

重修考试安排

重修笔试考试安排在2018年1月20日(星期六)至2018年1月24日(星期三)之间,与集中考试交叉进行;部分听说、体育、上机、论文类等课程由开课学院组织完成。具体考试安排表见附件4、5,由考试学院(部)负责下载打印附件6《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非毕业生重修非笔试类考核成绩登记表》后,交相关负责考核的老师。

严肃考风考纪,认真做好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组织监考老师及有关巡视考务人员召开专门会议认真学习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熟悉监考人员职责,以及考试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在考试当中要严肃考场纪律,结合以往出现的情况,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各学院应组织监考人员按照监考安排按时到岗领取试卷,不可随意找人代替监考,不可让研究生代替监考。
    2.监考人员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3.考试时,学生凭身份证和学生证(进修生凭进修证)参加考试,监考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4.监考人员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考生作弊的侥幸心理。
    5.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6.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学生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在黑板上,以备学生监督。
    7.考试期间,监考人员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写有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相关单位。
    请各学院要专门召开会议,将上述安排通知监考教师和学生,认真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


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

2016级

2017级
                          

重修笔试考试安排表




         教 务 处                 
2017年12月29日
主编:彭增博
编辑:邵文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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